随着环境执法的日趋严格,对工业污染源不断加强监管,各地各行业的排污收费政策纷纷落地,其中
新疆VOCS设备治理成为关键的一环。
新疆VOCS设备是我公司从引进先进技术,与国内多所知名院校积极合作,共同研究开发生产的一种能高效快速去除挥发性有机物(VOC)、无机物、硫化氢、氨气、硫醇、苯等污染物各种臭味的高科技环保设备。
VOCS设备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,其定义有好几种,例如,美国ASTM D3960-98标准将VOC定义为任何能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。美国联邦环保署(EPA)的定义: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除CO、CO2、H2CO3、金属碳化物、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,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。
新疆VOCS设备、吸收型废气处理设备:吸收法采用低挥发或不挥发性溶剂对 VOCs 进行吸收,再利用VOCs和吸收剂物理性质的差异进行分离。含VOCs的气体自吸收塔底部进入塔内,在上升过程中与来废气处理设备自塔顶的吸收剂逆流接触,净化后的气体由塔顶排出。
国家和多个地方政府相继发布关于VOCs治理政策法规和标准。京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力响应国家号召研发生产优质的
新疆VOCS设备。VOCS设备适用于市政污水处理厂、污水泵站、垃圾处理厂(站)、石油石化、医药化工、食品加工、喷涂、印刷、纺织印染、皮革加工等生产行业的恶臭控制。
生物净化工艺能够有效的降解以上各行业相关系统产生的硫化氢、氨、甲烷、三甲胺、甲硫醇、甲硫醚、二甲二硫、二硫化碳和苯乙烯等污染物质,这些恶臭成分主要是水中有机物在缺氧条件下的产物。后段过滤床根据废气源条件可选配,以强化处理。